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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reles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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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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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09:4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徐艳 实习生 黄丫丫) 因为挡不住打着友情名义的红包,某电信分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发展部项目经理喻某受贿19万元成为阶下囚。昨日,喻某在天河法院受审。据悉,喻某是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底至2007年,喻某在担任某电信企业发展部项目经理期间,利用参与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3家网络科技公司客户经理的贿赂19万元。2007年5月14日,喻某向天河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如数退回赃款。 庭上,喻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没有因为收钱而违反原则为他人牟利,他称最终是否采购这些公司的产品由决策委员会决定,他只能提出参考意见。喻某说,他跟3名行贿人都是很好的朋友,认为这些钱只是朋友间的“意思意思”,在情感上可以接受。他一再强调没有因为收钱影响公司利益,这些人送钱的时候也没有明确提出要帮什么忙。 喻某的代理人对指控喻某犯有受贿罪表示了异议。他认为,喻某工作的单位是某电信公司,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喻某只是单位的一名合同制员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但公诉机关认为,某电信有限公司在转制为股份公司时,全部资产来自国有资产,因此为国有全资公司。而某电信分公司作为其子公司,就是国有全资子公司。 喻某在最后陈述时当庭流泪,说自己一直工作出色,无法承受这么大的精神压力,差点精神崩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