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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凯力:详解手机漫游费听证上限标准方案 打印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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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reless3   
2008-01-18

2008/01/18 12:04 来源: 新浪科技

阚凯力:详解手机漫游费听证上限标准方案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漫游费听证方案的参与制定专家 阚凯力

  1月18日10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做客新浪聊天,聊手机漫游费及上网费问题。1月22日,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将联合召开“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公开听证会,目前两部委已公布听证会讨论方案,阚凯力教授正是该听证方案的参与制定专家之一。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备受关注的涉及漫游费听政会将于下周二举行,手机漫游费一直是为外界所质疑,认为中国手机漫游费资费过高,所以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组织了相关专家对手机漫游费的方案进行了研究,并且出台了听政方案。我们现在就这个问题特意邀请了参与制定本次漫游费听政方案的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做客新浪聊天,就手机漫游费的听政方案与网友进行交流,先请阚教授给网友问个好。

  阚凯力: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通过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交流,并通过我们互联网这个媒体与全国各个媒体共同进行交流。

  像刚才主持人所说,手机漫游费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电信业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而且自从1月3号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告将召开听证会,以及十天前向全社会公布了听证方案以来,受到全国广大消费者以及各界媒体的瞩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这个期间通过各种媒体我看到有些消费者和媒体对这个听证方案表示看不懂,甚至出现一些误解。我觉得这个责任应该首先在于我们研究和提出方案的人,出于种种原因没有能够更早地与广大消费者进行交流所引起的。所以在这里我也代表我们研究这个方案的项目组向广大消费者和各界媒体致歉。

  所以,今天这个访谈的内容也欢迎广大网友和全国的消费者提出各种各样宝贵的意见,同时也欢迎各界媒体予以转载,使我们对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的方案可以更进一步地予以完善。

  主持人:下周二即将召开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的听证会,这个会将会怎样召开呢?

  阚凯力:这次的听证会应该说与以前的很多听证会有明显的不同。以往的听证会往往都是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消费者、企业以及全社会来进行听证。但是这一次这个方案不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方案,而是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委托研究机构以和专家学者所提出的方案,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召集听证会、主持听证会,并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来做出决策。所以这次听证的对象与已往有区别。换句话说,也就是这次听证会的对象是我们研究方案的项目组,我们这些专家学者来接受消费者和企业各方面的质疑。这是一个很大的不同。

  主持人:那么这次方案是由哪些人来研究,怎样研究的呢?

  阚凯力:这次方案的研究是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委托信产部电信研究院、国家发改委的宏观研究院和北京邮电大学组织专家来进行的。这个项目是4月份下达,然后经过半年的调查研究,在基层听取消费者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向电信运营商搜集了大量的数据,到10月底完成了研究报告。在这个过程中上述三个机构都是独立进行研究,研究报告提出之后再把研究报告归拢协调,最后提出的这次最终的听证方案。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整个研究的过程是由我们这些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进行研究的,政府主管部门没有予以干预,而只是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换句话说,就是要求我们尽最大的可能把手机漫游费降下来,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利益。我们也是按照这个原则精神来进行研究的。

  主持人:那么请阚教授能否对这次方案进行一下解释?

  阚凯力:这里面要强调两点,第一,这次所研究的内容以及我们方案所涉及的范围是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这个上限作为国家强制性的资费标准,只规定了移动漫游费的最高限额。在这个上限标准的限制条件下,继续鼓励并要求各个电信运营商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和地区,采用各种各样的套餐、优惠措施,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服务的各种需要。

  主持人:阚教授能不能解释一下这个所谓的“国内漫游通话费”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阚凯力:在这个问题上我看到很多消费者和媒体确实存在一定的误解。比如我们一个手机从北京漫游到上海,有可能发生三种费用,一个就是我手机在上海通话,必然要占用上海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会发生相应的成本,这个就是在当地的本地通话费;第二部分是北京的手机到了上海之后,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看到这个号码不是自己的,而是北京的,他是否应该提供服务呢?这就需要向北京的移动运营商进行查询。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在查询之后对上海进行回复,并通知上海方面可以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我们电信业内把它称作手机漫游费。第三部分就是我们手机在外地往往还会发生长途电话费用。比如北京的手机到了上海之后,北京的朋友或者同事并不知道我到了外地,继续给我打电话,这个时候我如果接了这个电话,就确实发生了长途电话的业务,也会有相应的长途通话费。

  主持人:目前这三部分的费用收费情况如何?

  阚凯力:北京的手机漫游到了上海之后,第一部分,在上海当地的通话费目前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4毛钱收取,而预付费每分钟按照6毛钱收取。

  刚才说的第二部分,为了建立漫游而收取的费用就是在刚才4毛和6毛的基础上各加2毛,于是就变成了每分钟6毛和8毛。以往的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的电信资费文件上面都是把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既包括在漫游地的本地通话费,也包括建立漫游的费用。所以,这次的听证会也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方案”,这个和我们所说的第二部分这2毛钱是有所区别的。

  第三部分,长途通话费,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我手机作为主叫,往往还可以加拨“17951”等IP前缀号码,每分钟3毛钱,但是如果我没有加拨这个号码,或者我的手机是被叫,那么就按照传统长途通话来收费,每6秒钟7分钱,折合每分钟7毛。这样我手机漫游到外地之后4毛或6毛,再加上每分钟2毛,再加上每分钟7毛,这样就变成了每分钟1.3元到1.5元。这个收费标准确实不符合近年来全国电信资费普遍大幅度下降的形势,必须予以调整。

  主持人:那么这次的方案对以上这三部分都进行了哪些调整呢?

  阚凯力:首先,第二部分我们俗称的手机漫游费每分钟2毛,确实没有成本依据,它只不过是由计算机自动形成、在北京与上海之间交换的数据信息而已,可以说成本接近零,所以这次所提出的两个方案都对这2毛钱完全给予撤消。但是在取消了这2毛钱之后,我们项目组的同志一致认为其他两部分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必须予以调整。所以对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与长途通话费,在信产部与发改委原则的指导下也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低。严格的说起来,这已经超出了信产部去年6月在网上征求意见时,很多消费者要求漫游通话费与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持平的要求。

  首先说第一部分的本地通话费。方案二中所包含的本地通话费取消了后付费与预付费之间的区别,一律就低不就高,采取4毛钱作为上限标准。同时,在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也引入了单向收费概念,所以手机漫游状态下接听电话的本地通话费一律免收,而只有在主叫状态下其上限标准才按4毛钱规定。这里要说明的是,在方案二中,手机在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已经低于手机归属地的本地通话费标准。也就是说,目前国家对于手机本地通话费的上限标准是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4毛、预付费用户每分钟6毛规定的,而且对单向收费是鼓励运营商执行,但是没有做出强制性要求。这次对于漫游状态下的收费标准对单向收费做出了强制性要求,而且就低不就高,应该说已经突破了相关政府部门对本地通话费的现行上限标准。

  现在再来说第三部分,长途通话费。漫游状态下的长途通话费的现行标准不合理之处在于就高不就低。只要消费者不加拨IP前缀,或是处于接听状态,就按照最高标准收费,这是很不合理的。所以我们这次尽可能地向IP电话的标准靠拢。但是IP电话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市场定价,政府并没有给出硬性的标准,所以我们对每6秒钟7分钱的国家上限标准通过平均通话时长以及各种测算,同时考虑到了主叫、被叫等各种因素,折合到每分钟3毛钱。第二,原来的长途通话在大量情况下发生在本来不应该发生长途电话的情况。比如,我漫游到了上海,我的朋友要请我吃饭,但是他就和我在一个楼里,这时候如果他用座机给我的手机打电话,上海的固网运营商看到我的手机号码是北京的,就把我朋友的电话转接到了北京,向我的朋友收取相应的长话费;而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又把这个上海来话重新转接回我已经在上海的手机上,这样又向我收取了一份北京到上海的长话费。这样本来完全不应该发生长途通话费的情况反而出现了往返两个长话费。这种情况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应予以取消或避免。所以,我们这次把手机漫游状态下的主叫和被叫一律按照每分钟3毛处理,这样也可以避免上述这种大量的不合理情况。

  网友:阚教授能否对相关资费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做出解释?

  阚凯力:谢谢这个问题。我们确实对成本进行了大量测算,但是在最后提出方案建议的时候并没有直接采用这些成本数据。从刚才的三部分收费来讲,首先第二部分我们完全予以取消,一分钱一厘钱都没有留,所以对这一部分的成本进行测算,我们认为无论数据如何,已经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对于第一部分本地通话费的成本,这不是我们这次项目组的任务,也超出了这次听证会的听证范围。所以我们这次采用了刚才所说的两项措施,第一,在主叫用户与被叫用户的上限标准中就低不就高;第二,引入了单向收费的概念。我们认为在不直接改变国家对本地通话费的上限标准的条件下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

  至于第三部分长途通话费的成本,方案二强制性的按照现行的IP电话实际上限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已经不需要消费者再加拨任何IP电话的前缀,而且不分主叫被叫,采纳了我国目前可以参考的最低标准。所以长途通话费的成本测算在这里对我们的方案建议也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网友: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省消费者协会在听证方案出来以后一直质疑方案一和方案二,认为一个是看不懂,还有一个就是漫游费就是应该取消。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他们这种说法呢?

  阚凯力:第一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关于漫游费取消我从去年一开始就完全支持的,因为建立漫游所需要的成本接近于零,只不过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一些少量数据信息而已。这次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所以也都完全予以了取消。但是这次的方案二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取消漫游费的要求,而是对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都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低,所以我不但支持刚才所说的广大消费者完全取消漫游费的要求,而且也为此进行了相应的努力。

  但是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手机在漫游状态下完全不收费应该说还是不合理的。比如我北京的手机漫游到了上海之后进行通话,上海本地的用户都要交钱,我北京的手机到了上海难道就可以完全不收费吗?这个明显是不合理的,而且我相信也不是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网友: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地区根本没有手机漫游费,全国同网同价,我国为什么不执行这种标准?

  阚凯力:全国同网同价肯定是我们今后的发展目标,但是我们这次项目组在研究的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确实看到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发展高度不平衡。很多西部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为了实现普遍服务推出了极低的资费,在这些地区甚至运营商处于亏损状态。比如我们在一些山区甚至看到了5块钱手机包月的做法,这是一种政策性的补贴,是为了当地的发展,肯定不适合我国的东部地区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所以我国实行同网同价还需要一段过程,等到我国像美国、澳大利亚等地的经济发展之后,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实现。

  最后我还要补充强调一点,就是这次所听政的是上限标准,在听证会之后政府做出决策,将会要求各个运营商对所有高出这上限标准的资费套餐予以调整,但是各种低于这一上限标准的套餐则应予以保留,而且政府相关部门还会鼓励电信运营商通过竞争,为消费者推出更加物美价廉的套餐和优惠措施。有一些网友担心在听证会之后,漫游费将会借机涨价,我觉得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主持人:阚凯力教授作为专家,我看这一年来没少为漫游费操心,应该说我个人觉得提出的这个方案还是合中国国情比较客观的,关键还是看22号听证会的结果。之后大家有兴趣的话还可以通过我们新浪科技跟阚老师交流。今天这个访谈就要结束了,最后请阚老师给网友说几句话。

  阚凯力:感谢各位网友对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的关注,也感谢广大网友在方案研究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宝贵建议,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并通过网友向全国的广大消费者以及各种媒体转达我们的愿望,就是我们继续希望对我们所提出的方案提出各种批评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对这一方案不断进行完善,最终达到我们共同的目标。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阚教授做客新浪,也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见。

  (本次访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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